一、总则
1、 为了增加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2、 团学活动经费应本着“合理使用,注重节约”的原则,有效使用。
3、 学生活动经费支出后应按学校和学院报销规定,及时进行报销。
4、 学生活动经费不得多报、假报、重报,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5、 本管理规定由学院分团委书记监督执行。
二、经费来源
1、 经费主要由院里团学经费支出。
2、 部分由学生会自筹,学生会通过自己开展盈利性活动,锻炼能力,自筹经费。
三、使用
1、 经费使用,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
2、 学生会经费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宣传品的购买和制作,包括:宣传板、条幅、各类纸张,广告色、刷子、尺子、裁纸刀及其他宣传用品。
(2)学生刊物、宣传品的打印、复印、胶印费用。
(3)各类体育比赛的参赛费、服装费、器材费及其他费。
(4)演讲比赛、辩论赛、书画展、大合唱等的奖品费用。
(5)学院其他团学活动费用。
3、 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分团委书记审核,主管领导审批,不经批准使用的经费不予报销。
4、 凭实物和发票向学院分团委书记汇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分团委书记不予审核。
(1) 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支;
(2) 虚报发票、票据 ;
(3) 非正规的票据 。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