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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14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外,未经院长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四、学院对新上岗的实验室人员、做实验的教师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五、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七、学生在实验室实习实操时,任课教师必须在现场负责。

八、实验教师和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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