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学应聘教师试讲程序规定
为了加强对引进教师的管理,使整个程序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应聘教学岗位的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教本科且专业方向与硕士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关。所有要求“硕士学位”的岗位(含实验岗位)是指参加全国硕士统一入学考试的计划内研究生。
二、根据教师岗位的专业特点,考核程序分试讲、专业动手能力测试、答辩三个环节。
1.试讲教材由学院(部)根据专业需要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试讲内容提前一天由专家组在教材中指定,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50分钟)对指定内容进行组织、讲解。
2.试讲考核从讲授内容、教学方法、表达艺术、教学手段、教态仪表五个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表。每位应聘人员的最终考核成绩为5位专家所给分数的平均成绩。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试讲不合格者坚决不准接收。
3.专业动手能力测试由专家组当场指定内容,应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一个小时)内完成。
4.专家组根据专业方向,拟定出五个问题向应聘人员提问,答辩时间为十五分钟。
5.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用肯定语言给应聘人员作出是否同意录用的结论。
三、各学院(部)对来应聘人员,应按以下程序来办理:
1.应聘人员的材料要完整,主要包括如下几项:自荐书(或求职书)、个人简历(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本人本科和研究生学习阶段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英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各种相关的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各学院(部)接收应聘人员的材料后,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州大学试讲教师(面试)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3.各学院(部)把拟应聘试讲人员的面试登记表和个人求职材料提前送达教务处师资培训科,由教务处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安排试讲时间,同时通知人事处和所在学院(部),由学院(部)通知应聘人员来试讲。
4.教务处根据应聘人员的不同专业,组织相应的专家构成专家组。